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8-02-19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 2004年我校共有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兽医博士等5种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权,全校共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技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动物医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工学院、渔业学院、信息科技学院和生命科技学院等14个学院开展招生工作。共有报名人数617名,其中工程硕士180名,农业推广硕士300名,兽医硕士39名,公共管理94名,兽医博士19名。
2004年除公共管理硕士限招80名外,其他各学位类型招生名额由学校自定。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和考试成绩统计情况,制定了我校2004年专业学位招生初试分数线,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为了保证录取质量,请按照如下录取原则、基本要求和工作事项完成录取工作。
一、 录取原则
1.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维护学校品牌形象。
2.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三原则,倡导良好风气。
3. 科学评测,择优录取。
二、 基本要求
1. 工程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90分(西部180分)。农业推广硕士和兽医硕士GCT不低于150分,基础知识综合不低于30分。公共管理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210分,外语不低于30分。非第一志愿考生调剂到我校录取初试成绩需高于本校第一志愿考生,联考总分提高20分,外语提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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