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8-02-25
各有关学院:
我校2006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共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154名,现将学位申请者名单及其报名材料转你单位,请审查并签署意见。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和接收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资格审查与接收工作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规定的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条件为依据,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为前提,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和我校的师资状况、培养能力等条件,坚持标准,慎重地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和接收工作。各学院要组织有关学位点召开导师组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面试、测验、资料审核等多种方式,对申请本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培养潜力、是否同意接收等提出明确意见,并填写《登记表》中相关栏目。
二、凡经研究生处在职教育办公室批准,各学院同意接收,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考试资格的学员,可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方式修读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课程学习的组织工作由各院系负责。学员较多的专业可单独开课,课程考试要与我校同专业的在校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同一评分标准。各学院根据报名人数和学员实际情况确定授课方式,并报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备案,在职办将在入学注册通知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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