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8-01-31
继在职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和公共卫生硕士(MPH)之后,我国今年又将试办一个新的专业学位———会计硕士(MPAcc),英文全称为MasterofProfessionalAccounting)。目前全国有30所高校获得首批试办MPAcc的资格,广东省有中山大学和暨南大学两所高校入围。
一、报考资格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截至2004年7月31日止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成教、自考、电大、网教等),经济学、管理学、法律等专业在职人员均可以报考,部分没有取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也是可以报考的。此外,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可理解为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实际报考审查中可能还会进一步扩大)。
二、报考院校首批获准招生的21所试点基本均具有会计学博士点,普遍拥有较强的师资和教学条件。但在具体的会计硕士(MPAcc)教学组织、课程设置、研究方向、培养方式、教学点等相关方面会有较大的差异。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多方比较,综合选择,优先考虑本地院校。
三、资格审查在填写报名信息前,所有报考者须进行资格自审,认真阅读或咨询所报考单位规定的会计硕士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在确定自己符合试点单位首届会计硕士(MPAcc)报考资格后,填写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附上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交至所报考学校研招办或相关部门,并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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