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8-02-19
在历年法律硕士考试中,同等学力考生总是备受关注、比较特殊的一群人,各校对其报考有不同的规定。本文将介绍部分高校招收法律硕士同等学力考生的条件和要求,帮助同等学力考生正确选择报考学校。
本科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达到本科生毕业水平的生源。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1)大专毕业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一般学校规定自毕业时至录取年的9月1日)(2)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4)党校学历的考生。
在国家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攻读法律硕士的各校又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的考生规定更为严格的报考条件:如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此外,还在复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几门本科主干课程。另外,有部分院校只招收本科考生,并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以,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通览一下各校的招生简章,选择合适自己的院校,再准备报考。
在已经颁布的各校2003年招生简章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已经明确表示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明确不招收专科毕业的考生的学校是:A.辽宁大学;B.中国政法大学(只招收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和往届非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C.南开大学(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考生必须拿到本科毕业证书才能以达到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含#{8成人高考8}#夜大和#{6高自考6}#);D.云南大学(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含本科)以上,一般应有学士学位);E.厦门大学(限招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F.郑州大学(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字串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