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8-04-03
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已经公布,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欢迎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
一、 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满足国家B类地区初试合格资格线标准;
2、拟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拟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考生录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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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达到国家B类地区初试合格资格线,被我校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免交培养费;
2、调剂考生根据其全部材料到达我校的先后顺序,按80%的比例享受生活补贴(9000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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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剂程序
1、2008年4月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部调剂系统(http://ges.lnpu.edu.cn/zsjy/tjsy.php),提交相关信息;
2、2008年4月5日开始,所有拟调剂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通过“网上调剂”填报调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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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剂考生于2008年4月12日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四、接受调剂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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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接收工学、理学、法学、管理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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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为我校特色强势学科,办学历史悠久,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具有博士点,是省级重点学科。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http://www.fripp.com.cn)建立了研究生工作站。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直属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多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科研实力雄厚,研究生工作站为我校研究生培养提供了高水平科研平台。该学科下的研究生可择优进站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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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3-6860939, 6860828,6860808,6863108
传真:0413-6860939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