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8-02-19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具有高水平从事中学语文教学的骨干教师。
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一)热爱教师职业和语文教学工作,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具有较宽厚的文化基础与语文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的素养,在语文教学方面视野开阔、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干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能力。
(三)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级教师职务,并有三年以上申学语文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效果良好的中学语文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者必须经过所在学校推荐。 招生采取计划内全脱产、脱产与在职、在职攻读等形式。
(二)人学考试
1、入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人学考试或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合考试的方式。
2、考试科目: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心理学、语文教学论、写作(写作理论与作文);联考科目为外语、教育学、心理学、写作。 字串4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脱产攻读学位者学习期限一般为二年(其中一年半在校学习,修满课程学分;最后半年回原单位实习,并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三年(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多不超过四年。脱产与在职相结合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为二年半,其中第一年脱产学习,后一年半回工作单位进行研究性教学实践活动和论文工作。
四、研究方向
中学语文教学。
五、课程设置
按一年时间安排课程学习。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分为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前两类为必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一)学位课程(15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 3学分
2、教育学原理 3学分
3、语文教学论 3学分
4、教育心理学 3学分
5、外语 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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